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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_全球百事通
来源:东方资讯     时间:2023-07-03 00:34:03

关于《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3年4月27日在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条例(草案)》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供水已成为重要的民生事项。截至2022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约105.6平方公里,人口约80万,注册供水用户超过30万户,日供水18万吨左右。供水企业和用户在供水用水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供水设施新建、改建的主体、内容、程序问题,供水管网遭破坏发生爆管导致停水的问题,二次供水设施的标准和管理问题,故意拖欠水费等问题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2020年出台的《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由于面向全省规定较为原则,需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202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通知,明确把《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列入我市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并下发方案正式启动调研和起草工作。

二、《条例(草案)》起草经过

接到通知后,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成立调研起草小组,迅速展开各项工作。一是收集资料、学习理解。市城管局组织人员全面收集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收集了38份上位法依据、外地市资料等立法材料,形成资料汇编并认真学习。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为掌握本市各地情况,2022年9月份,起草小组先后在本系统、本市组织调研,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8次;重点研究了商丘、安阳、东营、潍坊等城市立法情况,与商丘市人大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了交流,较好地学习和借鉴了他们的供水经验做法。三是集中起草、征求意见。2022年10月份,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先后3次进行集中起草工作,草稿形成后,在市政府网站、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向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四是反复修改、报送审批。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起草小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修改,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市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会前会,对《条例》进行了讨论修改,经市政府办政策法规室审核修改后,2023年2月1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草案。

三、《条例(草案)》重点说明

(一)主要内容。《条例》共分为8章53条,对城市供水的整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主要包括政府和部门职责、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供水和用水的管理、水质安全、二次供水、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立法为民,注重实际解决问题。一是要求市县区政府应当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供水应急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二是明确了供水设施的建设主体、程序等内容,要求一户一表、计量到户;三是划分了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对供水企业、用户、产权人或者建设单位的责任作了明确的划分;四是规定了催缴水费的措施,对用户未按期交纳水费的,经催缴后可以收取违约金;五是对水质的标准、监测和评估责任单位、公开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六是对二次供水作了全面的规定。

(三)有关情况说明。一是消防用水,鉴于当前各地消防用水混乱和设施损坏严重的现状,本《条例(草案)》对消防用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作了规定;二是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本身也属于城市供水设施的一部分,由于我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较为混乱,所以,本《条例(草案)》把它作为一个专章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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