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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任性骑行,危险又违法!交警部门持续加强严管
来源:福建交警     时间:2023-07-07 19:06:40

进入暑期、假期以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学生骑行或者家长骑行乘载多名孩子时有发生

尤其是夜间外出游玩、乘凉、骑行渐多

与大车相碰撞的风险隐患急剧增加

案例警示

案例回顾1

6月19日19时许,郑某燕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漳州龙海区榜山镇芦洲村部路口红绿灯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白色汽车发生碰撞。所幸两车车速较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回顾2

4月23日17时许,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厦门思明区嘉禾路辅道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驶时,车头与准备在辅道内乘坐出租车的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导致遇情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行驶,该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

各地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

查处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乱象

厦门交警

强化对快送等行业骑手的安全宣教

为此,厦门交警组织今年以来骑手违法现象较多的平台的安全管理人员、违法骑手代表进行约谈,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通报快送平台骑手违法情况

今年来,厦门交警共查处多家快送平台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为高发违法行为,分别占违法总数的57.16%、33.87%、7.89%

签订交通安全文明承诺书

会上还宣读了今年第一季度好骑手奖励情况,为2023年第一季度“遵规守法好骑手”颁发了现金奖励、“好骑手”头盔及荣誉证书,同时组织平台安全管理员、骑手代表分别签订交通安全文明承诺书。

厦门高速交警

近日,接到两起

非机动车误上高速的报警

众所周知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

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的道路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女子骑电动车跟着导航

上高速公路,懵了!

6月26日21时许,厦门高速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电动车在沈海高速公路翔安往泉州方向的应急车道行驶。

民警在距翔安收费站5公里处的应急车道发现骑电动车的女子。据了解,王女士当晚外出办事后回家途经翔安收费站,由于导航误设为驾车模式,她稀里糊涂跟着导航上了高速。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将骑车人和电动车安全护送出高速,并对其违反禁令骑行电动车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险!少年骑自行车高速上逆行

6月30日16时许,厦门高速交警接警称,在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东孚服务区,有一名少年骑自行车在应急车道逆行。

据了解,该男孩今年13岁,当天下午独自骑车前往学校,因不熟悉路线误入高速公路。为保证男孩及过往车辆的安全,民警用警车将其带至高速外安全区域,并及时联系家属前来将其接回。民警对该男孩及家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向其讲解行人上高速的危害性。

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以下几点不能忘

01

不闯红灯

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交通信号,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适用,电动自行车更没有例外。骑乘电动自行车行经交叉路口遇红灯,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2

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03

路口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出路口时要观察路口两侧来车,严禁逆向行驶。

04

禁入高速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通常是专供机动车快速通行,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时,极易因反应不及和刹车导致事故惨剧的发生。

05

安全骑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严禁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

来源:厦门、漳州交警、厦门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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